原创 中国证监会拟加澳门最快最准的资料免费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中新社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7日发布消息称,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则》是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基础上修订而来,着眼于提升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据介绍,此次修订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明确超募资金应该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不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规则》从严监管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和使用进度缓慢。明确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包括取消或者终止原募投项目而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等,在此基础上强调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适用的罚则。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上市公司发现相关情形时应主动进行信息披露。
在强化募集资金安全性方面,《规则》规范现金管理行为,强调不得用于购买非保本型产品、从事高风险理财。完善专户管理,强调开展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也应通过专户实施。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规则》优化募集资金置换的规定,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原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此次修订还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保荐机构应发表意见,说明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规定保荐机构应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发现募集资金存在异常情况的应及时、主动向监管机构报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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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