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公安部:保澳门最快最准的免费资料险诈骗犯罪呈现犯罪手段加速变异等四大特点
中新网1月3日电 在1月3日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介绍,从专项打击工作情况看,保险诈骗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犯罪仍然突出。不法分子有的裹挟行业、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作案,有的通过专业“碰瓷”、多次制造“高档二手车”碰撞事故骗取理赔金,有的为骗取高额意外险理赔金而进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
二是犯罪手段加速变异、骗保险种持续增多。为应对金融监管、逃避刑事打击,不法分子保险欺诈手法不断升级迭代,像虚构事故、夸大损失、冒名顶替、虚假销售等犯罪手段变异翻新。新型险种诈骗犯罪高发频发,呈现出由传统险种向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运费险、退货险等全保险业态蔓延的态势。
三是犯罪主体职业化、作案团伙化趋势明显。此类犯罪贯穿投保、经纪、理赔业务全流程,职业涉及汽修、医疗、鉴定、评估全环节,人员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中介、理赔定损、医疗鉴定、汽车维修等全链条,不法分子与行业、机构内部人员勾结作案,形成“窝案”“串案”问题特征明显。
四是隐性欺诈风险增多。一些不具备保险业务资质的实体或空壳公司,针对交通运输、农牧渔业、新能源等行业,以“统筹服务”“安全互助”等新业态为幌子,诱导客户购买其自行推出的伪假保险产品,并通过频繁更换经营地点规避监管,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破坏社会安全稳定。
华列兵指出,总的来看,当前,保险诈骗犯罪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严重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侵蚀保险业发展成果和保障基础,危害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的发挥。对此,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探索依法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新模式,切实构建保险领域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可见,由于“商转公”过程相对复杂且牵涉购房者、银行、公积金三方面的利益关系,目前允许“商转公”的城市并不多,即使在允许的城市也有不少限制,真正申请成功的购房者占比不高。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通知》显示,提高无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我总觉得安置房以后不好卖,而且环境、物业都不如商品房。还有就是我们这的房票是可以转让变卖的,后续也可以把房票换成现金,所以目前还是比较倾向于换房票。”韩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