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司法部:四类主体和人员不能实施涉企行政检香港正马会资枓查
1月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四类主体分别是,一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三是外包的中介机构,四是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而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是按照规定从事的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它不是执法行为,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也不能够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记者 刘世炯)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政策对房地产金融的表述,最先提及的一句话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这句表述过去是没有出现过的,所以信号意义非常强。最近几年出现的金融风险问题,包括债务违约问题、保交楼问题等,都和房企的经营等有关。所以此次抓住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关键内容,即要把房地产企业主体的监管制度进行健全。
身在浙江的韩女士正在经历宅基地拆迁后的选择。“我们拆迁的方案提供了安置房和房票两个选项。安置房的价格每平方米两千多元,平均每人九十多平方米,一套房算下来30多万元;房票则适用于指定几个区域里的几个楼盘,可直接抵扣,而且早定下还有折扣,比如3个月内买房可以多抵扣20%左右。”
“我总觉得安置房以后不好卖,而且环境、物业都不如商品房。还有就是我们这的房票是可以转让变卖的,后续也可以把房票换成现金,所以目前还是比较倾向于换房票。”韩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