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我国首部能源法正正版免费资料大全管家婆式实施,有何深意?国家能源局回应
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实施,有何深意?国家能源局回应→
1月1日,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施行。能源法集中规定了我国能源发展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要制度,那么这部国家法律对推动能源转型有哪些制度设计和改革举措?记者对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独家专访。
能源法首次将能源规划确立为一项法律制度。强调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同时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确立了一系列创新机制。要求建立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制度,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强调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万劲松:要求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实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鼓励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明确了氢能的法律地位,鼓励发展智能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能源法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市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鼓励、引导各类资金投入能源开发利用和科技创新。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万劲松:建立由供求关系、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决定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强需求侧管理,通过完善阶梯价格、分时价格引导用能行为。要求推动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此外,能源法创新设立能源产能储备、矿产地储备制度。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义务,保障极端情形下能源安全。(央视新闻客户端)
进入空间站应用与发展阶段以来,载人航天工程全线密切协同,先后圆满完成2次货运飞船补给、2次载人飞船发射和2次飞船返回任务,航天员乘组接续飞天圆梦、长期安全驻留,已安排在轨实施150余个空间科学研究与应用项目,涉及空间生命科学与人体研究、微重力物理和空间新技术等领域,取得了多项国际领先的应用与技术成果,空间站的综合效益正不断显现。
检查中,信长星强调,“汲取教训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排查整治不能满足于发通知、贴告示,不能只看做了哪些工作,更要看还有哪些工作没有做、不到位。”
吴江浩:这是我第三次来日本常驻,上一次是2003年到2008年。时隔10多年重返日本工作,深切感受到中日两国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更大的变化是我们所处的世界正在经历剧烈动荡。中日之间利益融合,面临重要合作机遇,同时受到国际形势特别是外部因素干扰,各种新老问题交织凸显。这是我们过去未曾遇到的局面,给双方运筹中日关系带来新困难、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