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经济观察)中国两项货币政策工具助稳新澳门资料大全免费股市现新进展
中新社北京1月2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央行去年创立的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在2日均有新进展: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第二次操作完成招标;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落地政策有调整优化。
当天,中国央行发布消息称,为更好发挥证券基金机构稳市作用,其会同证监会持续推进SFISF落地。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情况,中国央行启动了第二次互换便利操作,并于2025年1月2日完成招标。
从公开信息看,本次操作金额为550亿元(人民币,下同),采用费率招标方式,20家机构参与投标,最高投标费率30个基点,最低投标费率10个基点,中标费率为10个基点。
中国央行首次操作SFISF为2024年10月份,当时的操作金额500亿元,采用费率招标方式,20家机构参与投标,最高投标费率50个基点,最低投标费率10个基点,中标费率为20个基点。
业内专家表示,SFISF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未来央行还会根据市场走势、机构需求等情况,择机开展操作,并合理确定每次操作量。累计操作量达到5000亿元限额后,将视情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未来央行宜在实验基础上继续完善工具,统筹不同市场的流动性分布,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具体政策在2024年10月出台后,金融机构迅速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规程,积极开展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业务(下称“贷款”)。
中新社记者2日了解到,截至2024年12月末,金融机构与超700家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达成合作意向,其中200余家已发布公告披露拟申请贷款上限超500亿元,60%以上的贷款用于回购,贷款按照利率优惠原则定价,平均利率水平在2%左右。据初步统计,2024年,全市场披露的回购增持计划上限超2500亿元。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便利参与主体操作,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
具体来看,关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反映的自有资金匹配压力大情况,金融管理部门将申请股票回购贷款需承担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降到10%,即金融机构最多可对回购增持实际金额的90%予以支持,降低了参与门槛,减轻了借款人资金压力。
关于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风控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允许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以其持有的其他股票进行质押,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获贷难度和成本,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放款条件和担保要求。同时,政策也明确鼓励以信用方式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对于部分不具备第三方存管资格的银行,政策支持通过与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开展业务,贷款银行可通过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相应账户,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金融机构最长可按3年期限发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与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期限基本匹配。
各相关商业银行此前对中新社记者明确表示,将用好央行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工具,与上市公司、股东加强沟通,积极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完)
7。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建设边境仓、海外仓,鼓励优势企业在中亚国家建设海外仓,构建多仓联动跨境集运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边境贸易商贸中心和商品市场夯实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基础,按程序申请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集聚供应链管理、贸易中间商等功能性企业,探索开展离岸贸易,培育具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的中转集拼和国际分拨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头在外”的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业务。建立“一次检测、一次运输、一体化作业”整车保税仓储“三个一”监管模式。整合中亚粮食、棉花等优势农产品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棉纺企业做好粮食、棉花进口业务。
约谈指出,近日极兔速递、顺丰速运处理场所先后发生机械操作、装卸操作事故事件,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总部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分拣设备、货车装卸设备等安全防护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培训缺失,有规不依、冒险作业等依然突出,教训深刻。 约谈要求,极兔速递、顺丰速运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决扛起安全责任,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落实落细落到位。要深刻吸取事故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要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原因紧盯不放,持续深化处理场所“四不”问题整治,全面排查分拣设备、装卸车辆等隐患,严查分拣员、装卸员违规操作问题,提升处理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行业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的通行规定,并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这些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等城市快速路主路。除从事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从事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设置有主辅路的只准在辅路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对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纠正、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