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证监会发文解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一码一肖
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题:证监会发文解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中新财经记者陈康亮
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消息称,为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证监会制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介绍,《法律适用意见》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解释,一是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的刻度标准,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涉及的“每增加或者减少5%”、“每增加或者减少1%”,明确为触及5%或1%的整数倍;二是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由上市公司就因股本变化导致的投资者持股变动进行公告;三是新老划断,明确新规自发布起实施,新规施行后新发现的过去违规行为,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执行。
证监会表示,《法律适用意见》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一方面,便于投资者理解,投资者只需关注自身的“静态”持股比例,无需考虑复杂的计算问题,将减少合规成本;另一方面,更能体现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意义,便于市场及时了解重要股东持股信息和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法律适用意见》实施相关工作。(完)
芜湖也在新政中提出对“商转公”贷款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5%(含)并持续3个月,可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可采取相应调控措施,暂停或控制“商转公”贷款业务规模。(完)
据央视《新闻联播》消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商转公”的队伍正在持续扩大中,2023年以来,重庆、黑龙江哈尔滨、江苏徐州、江苏盐城、江西赣州、安徽蚌埠等多地对“商转公”贷款予以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恢复“商转公”业务、明确“商转公”办理条件、降低相关门槛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