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四川出台防灾避险法规 构澳彩筑人员安全转移屏障
中新网成都12月31日电(单鹏)近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下称《规定》)。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有关情况。
近年来,因极端天气频发,四川省发生了多起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四川每年避险转移受地灾威胁群众百万人次以上,近5年实现成功避险339起,避免了7823人可能的因灾伤亡。四川在积累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的同时,也遇到个别企业、群众“应避不避”、不及时转移、转移后擅自返回等现实问题,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
“出台《规定》,是为了及时总结四川防灾避险的经验和教训,开展‘小切口’立法,加强四川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四川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徐洪在会上表示。
《规定》共18条,主要包括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的适用范围、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称,《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避险转移要求筑牢生命安全底线,明确对受到可能发生的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人员,应当实施避险转移,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灾避险宣传、安全教育等。二是充分落实各方主体避险转移责任,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在防灾避险转移中的具体职责。三是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基层治理能力,规定在相关应急预案中应当明确转移信号、转移路线、避险场所、物资设施准备等,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和预警精准度。四是健全完善避险转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机制,规定对拒绝转移、擅自返回的避险转移人员,应当给予劝导,劝导无效且情况紧急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受特殊地理条件影响,四川省自然灾害尤其是山洪灾害多发频发,是全国山洪灾害最重的省份。四川有175个县(市、区)230余万人面临山洪灾害威胁,现有山洪灾害危险区2.4万余个,其中高风险县31个、极高风险区21个。下一步,四川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将依照《规定》广泛开展学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做好应急准备,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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