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三黄大仙救世部门: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
中新网1月7日电 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系统解决“上头电子烟”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添加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滥用加剧,呈快速蔓延态势,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对“上头电子烟”打击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坚决整治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乱象,严密防范、有力遏制“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中滥用蔓延,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制定了该《意见》。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各级禁毒办、公安机关、烟草专卖部门在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联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统筹推进打击整治工作。一是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违法犯罪。二是系统整治电子烟油中添加毒品及替代物质违法犯罪。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违法犯罪。四是及时查处登记吸食“上头电子烟”行为。五是清理整治网络“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
《意见》指出,公安机关、烟草专卖部门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情况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完善执法协作,加强执法联动,重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电子烟、非法生产涉毒电子烟窝点进行溯源打击,形成工作合力;协作加强“上头电子烟”中添加的毒品替代物质预警监测,定期汇总、分析、评价,全面掌握“上头电子烟”非法添加物质信息及滥用情况。
《意见》强调,各地禁毒办、公安机关、烟草专卖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职责清晰、协同联动、运转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打击“上头电子烟”及新型毒品犯罪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上头电子烟”危害和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国家毒品实验室及分中心技术优势,为打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提供科技支撑。
一些美西方媒体一看到中国安全官员访问缅甸,就下意识地对相关安全合作进行西方式“脑补”。他们有的戴着意识形态眼镜,暗示缅甸仍是国际社会中的“异类”,对中缅在安全上“走近”十分警惕;有的则联系缅北最近的战乱形势,将中国描述成试图干预,甚至操纵缅甸内政的一个强权。不得不说,这些想象都是高度西方化的,它们反映出来的是美西方政治精英头脑中的安全观,而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今年1月,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的主要工作中,包括“围绕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法治保障、国家安全等重点任务跟进监督,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
对此,黄永宏在北京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中新两军交往是公开的,这些演习也是计划内的,我们并没有释放其他信号。他表示,新加坡与世界上任何军队接触的原则和理念都是相同的:接触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是朋友,可以增进理解,增强互信;如果是潜在对手,也需要进行交流,否则会增加误判。”